当前位置:主页>开封新闻>正文

尉氏县法院、开封县法院分别办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

2010年03月11日 07时  | 作者:20dd 开封日报 | 来源:网络

记者李占军报道 3月8日,尉氏县洧川镇农民工刘某专门来到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,感谢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他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,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。

原来,刘某跟同镇的包工头李某在外地建房,今年春节前结账时,李某共拖欠刘某工资2150元,刘某多次讨要未果。2月21日(农历正月初八),刘某来到洧川法庭寻求帮助。庭长戚振岭了解到,刘某妻子体弱多病,上有8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,下有一子一女正在上学,生活困难。鉴于刘某的特殊情况,戚振岭当即请示院领导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,免去了刘某的诉讼执行等费用。然后,戚振岭多次找李某进行调解,终于使李某于2月25日将其拖欠刘某的2150元工资履行到位。

记者焦宇炜报道 “感谢法官,我们的工资已全部结清了!”3月3日,家住开封县仇楼镇朱砦村的农民工刘二站、刘国河、刘中立高兴地来到开封县法院陈留法庭,专门来申请撤诉并向法官表示感谢。

据介绍,刘二站、刘国河、刘中立于2009年6月到被告赵某、崔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打工,工程结束后二被告以没有拿到工程款为由拒绝向三原告支付工资5500元。2010年2月1日,三人到开封县法院陈留法庭提起诉讼。经过法院努力,三位农民工于近日拿到了全额工资款,并提出了撤回起诉申请。